河北省最新生育政策优化公告河北省促进生育政策
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改进生育政策、健全积极生育扶持措施、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规定。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据悉,近年来我省出生人口数量呈现出显著下降趋势。修订现行《条例》,增加支持生育的条款内容,对于推动我省人口均衡发展、提升生育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和紧迫的意义。
《条例》共分七章五十三条,继承了现行《条例》的体例结构,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扶持措施等方面进行修订,符合我省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条例》明确,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子女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生育次数。
在社会保障方面,《条例》具体规定了“三个假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产假由现行的六十天延长至九十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
在配套扶持方面,《条例》规定,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幼儿园延长在园时间或提供托管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和家庭托育点。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工业园区等提供托育服务。职工适龄子女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举办托育机构为职工子女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根据《条例》,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条例》强调,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优先优惠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帮扶保障。
《条例》自即日起施行。
河北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组织架构
河北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的组织架构涵盖了11个职能部门和16个经济实体,形成了一个高效运转的团队。
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工管部、计财处、审计处、安技部、劳动部、基建部、矿业部、物业部、档案室以及总工办。这些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分别负责行政事务协调、管理工作指导、财务会计、审计监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矿业资源开发、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以及总体技术指导等核心业务。
经济实体方面,第五地质大队下设了16个实体单位,包括工程一处、工程二处、钻探处、工程四处、工程五处、岩土公司、基础公司、物探公司、地质处、地环所、矿研所、矿监所、测绘处、基桩检测所、实验室以及修配厂。这些实体单位主要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实施、资源勘查与开发、技术研究与应用、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等关键业务。
通过这样的组织架构设计,河北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能够实现职能分工明确、资源优化配置、管理高效有序、业务协同配合,为地质勘查、资源开发、技术研究等领域提供有力支持与服务。
在日常运营中,这些部门与实体单位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地质工作的发展与创新。例如,工程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财务部门提供资金支持与管理,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创新与应用,安技部门确保作业安全,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与监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招聘与管理等。通过跨部门协作,确保了地质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成果的产出。
河北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的组织架构旨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地质勘查、资源开发、技术创新等领域提供专业、高效、协同的服务。在这样的组织架构下,第五地质大队不仅能够有效应对地质工作中的挑战,还能够不断探索与实践,推动地质科学与技术的进步,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地质支撑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