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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纪检委领导团队简介及德州职业学院招生信息公告

作者:Zbk7655 浏览量:24 时间:2025-07-16 01:23:24

山东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二、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保障

四、学校设立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五、建立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六、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事件发生。

第三章报考对象和条件

七、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高考统一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报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3.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进行报考。

4.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能兼报。

5.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择。

第四章招生计划为1020人。

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

八、报名方式(网上报名)4月14-16日(每天8:00—20:00)考生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我院官方网站点击打开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窗口链接,从院校列表中选择我院后,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九、信息确认、缴费及查看考场

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的考生,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签字确认有关注意事项,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专业素养考核的资格。

(一)2019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

第六章考核办法及成绩确定

十、根据文件要求,学院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方面评价考核。一是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三是学院对考生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者的综合成绩即为考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

十一、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我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我校考核成绩占40%。我校考核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考核成绩共计1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10%,素质测试成绩占我校考核成绩的90%。

第十二条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60%+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40%。学校自行组织考生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第十三条为保证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测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七章录取

十四、录取原则:

(一)、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十五、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十六、公示预录名单:由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信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十七、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第八章考生待遇

十八、根据规定,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山东德州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这位考生,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以下是2013年山东省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规定,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身心康健,形态端庄,具备执行职务的健全身体条件;

(三)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府毕业生。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正在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且未撤销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违规行为的;现役军人,乐陵市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报考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应聘者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点击“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在资格审核前多次登录填写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审核: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考务费80元。应聘者在确认已被审核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9:00—11:30,14:00—17:00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政府广场南侧)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省级共青团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范围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等,乐陵市以外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医学综合知识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其他事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4日9:00—11:30

2.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在网上公布。

  1. 笔试完成后,依据招聘方案和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若不足1:3则按1:2的比例)选定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将在网络平台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用标准化面试的形式。

2、面试主要评估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形象气质、仪态举止等。

3、面试成绩不设定及格分数线,但未能形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人。

(三)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报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其他事业单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并在网络平台公示。

六、体能素质测评

公安机关事业单位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若其中一项不达标,则视为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现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于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的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说明

(一)取消或缩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核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乐陵人才信息网发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乐陵人才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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